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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平眼科医院荣获2020~2021年度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先进集体”

【喜讯】上海和平眼科医院荣获2020~2021年度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12月22日,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先进表彰暨首批国际医疗旅游试点机构授牌仪式顺利举办。上海市卫健委及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相关领导、众多社会医疗机构代表出席了此次会议。上海和平眼科医院党支部书记章冬萍受邀出席了本次会议,并代表医院接受了表彰。

会上,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钟菊华副会长宣读了《关于表彰2020~2021年度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先进集体”的决定》及《关于表彰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优秀联络员”的决定》。经过申报和一系列严格筛选和评审,上海和平眼科医院凭借专业优质的服务能力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荣获2020~2021年度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与此同时院党支部书记章冬萍荣获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优秀联络员”荣誉称号。

“先进集体”荣誉是对社会办医行业典范的表彰,是对和平眼科优质的服务能力、特色的学科建设以及社会办医优势品牌的充分肯定。这也是和平眼科继2015年来,连续7年被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上海和平眼科医院连续7年被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左二)

多年来,上海和平眼科医院在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的领导关心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切实强化新时代意识,基于医疗服务的性质定位和社会责任义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医院具体化,提出了“关爱、奉献、精益求精” 的医院核心价值体系,始终将患者的需求放在首位,通过强化管理,引进新技术设备,改进服务理念,提升职工素质,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以及广大患者的信赖。

在十九年的发展中,医院不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实行人性化医疗”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上海市文明单位”“老年友善型医院”“国际医疗旅游试点单位”等创建工作,以创促建,以创促改,积极探索管理新思路、新办法,助推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院工作人员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立足岗位、扎实工作,严格把控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医院在服务品牌塑造、医院规范管理、眼科专科建设等领域屡创佳绩,利用眼科专科优势开展各类社会公益活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2020年被评为中国非公医疗机构信用评价AAA级医院,能力评价五星标杆医院,2021年医院还荣膺2019-2020年“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这也是上海和平眼科医院连续五年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

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先进集体”的荣誉既是对上海和平眼科医院的肯定,也是激励和平眼科奋发前进的动力。在今后的发展道路上,和平眼科将继续坚持以专业促发展,以医疗服务质量铸品牌,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与义务,始终把打造一个让“病人满意、员工满意、同行认同、社会认同、政府放心”的上海眼科专科标杆医院作为至高追求。“用心关爱,传递光明”,用实际行动使“人人享有看得见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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